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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面才說希望每天都能鞭策自己留下一點紀錄,然後就脫稿4天,哈哈哈

李先生這星期會把筆電帶回來,到時就可以真的來好好寫了,感覺好多東西要配上照片才有感覺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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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艾瑪小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