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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面才說希望每天都能鞭策自己留下一點紀錄,然後就脫稿4天,哈哈哈
李先生這星期會把筆電帶回來,到時就可以真的來好好寫了,感覺好多東西要配上照片才有感覺
艾瑪小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一直以來就沒有給自己設定目標,正確來說應該是不知道自己要的到底是什麼,把這裡整理了一下,希望能激勵自己寫下一些東西留下一點紀念
雖然說想留下對自己的紀念,但還是把過往自己寫過文字閱讀後刪掉了,2002-2008三百多篇的文章說掰掰